最高法院駁回得易購再抗告
250萬戶假處分案失其效力
一、森森百貨U-Life於99年6月4日接獲最高法院書記廳99台民主五字第561號主文通知書,通知駁回得易購對於台灣高等法院99年抗字第142號廢棄台北地院99年裁全字第 20號假處分之裁定所提之再抗告。最高法院此一裁定已確認得易購原以「非法蓋台」誤導台北地院裁定之250萬戶假處分已遭廢棄確定,該假處分已失其效力。東森國際及森森百貨U-Life將據此向台北地院聲請返還原提存之3千萬元反擔保金。
二、東森國際及森森百貨U-life與得易購間之爭議,實緣於得易購不但不願接受其與系統台間無合約之事實,反而以欺瞞手法取得假處分並藉以打擊合法取得頻道上架合約的東森國際及森森百貨U-Life,歷經五個月的司法審理,終能獲得澄清,並證明凡企圖以投機取巧的手段破壞市場競爭機制者,終會面臨應有的制裁,也必會為此付出代價。
三、對於另一假處分案(約70萬戶),東森國際已提存2.2億元反擔保金並依法提出抗告,目前正由最高法院審理中,而兩件假處分案的本案訴訟及上架費(約 2.9億元)之追償等也都已起訴審理中,東森國際及森森百貨U-Life深信經法院縝密審理之後,終將還原事實真相,期盼法院能儘速審理,使公平正義能早日獲得伸張,也能早日取回2.2億元反擔保金及約2.9億元的上架費。另自99年元月迄今,凡因得易購之不當行為而遭致東森國際及森森百貨U- Life產生之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營業損失、上架費、及利息等,東森國際及森森百貨U-Life將循法律途徑向得易購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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